民办高校三问三答
问: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有几种形式,文凭如何颁发?
答: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有6种形式。A.普通高等教育;B.高等职业教育;C.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D.高等教育自学考试;E.高等教育职业资格考试;F.与境外教育机构合作办学。
A、B类教育由学生所在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专、本科 ;C类教育由学生所在学校的省级高教自学考试委员会和学生所在的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学校联合盖章,由省级高教自考委员会颁发毕业证书;D类教育由所在学校的省级高教自考委员会和所报专业的主考院校颁发毕业证书;E类教育由省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规定或根据其授权,向学生颁发毕业证书;F类教育由有关部门批准的民办高校与境外教育机构合作办学,境内学生可以获得境外教育机构的职业资格证书;或通过与境外教育机构实行学分相互承认的合作形式,学生在境外教育机构学习期满,由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相应的毕业或学业证书。
问:学历文凭考如何考试?
答: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学生所学专业的公共课,由国家考试中心命题;专业基础课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中心命题;专业课由学生所在学校命题。高教文凭考规定课程15门,三级命题比例约为3∶3∶3。此外,学校一般还根据不同专业自行增设5至10门实践和职业技能课程。
问:取得民办高校文凭的毕业生报考高一层次普通高校有何限制?
答:在民办学校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的毕业生,在报考高一层次普通高校和成人院校时没有限制,按同等学历对待。 |